清國土資行批發(fā)〔2018〕3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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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遠市人民防空辦公室:
?報來《關于要求劃撥清遠市人防指揮所項目用地的函》(清人防函[2018]9號)收悉,現批復如下:
?一、清遠市清城區(qū)東城街道J58區(qū)12756.54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無償劃撥清遠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名下,作為清遠市人防指揮所項目用地,用途為軍事設施用地,具體位置、界址、面積以測量紅線圖為準。
?二、項目建設用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,使用權人為清遠市人民防空辦公室。
?三、項目土地開發(fā)建設須符合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建設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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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遠市國土資源局
2018年3月5日